各院系:
根據(jù)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選派辦法,現(xiàn)擬在全校遴選2020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候選人,選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選派計劃
1. 選派類別、期限:選派類別為訪問學者,期限為12個月。
2. 選派要求:結(jié)合本部門平臺建設、重點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,從學科發(fā)展的長遠規(guī)劃出發(fā),確定推薦人選。
3. 留學單位:留學人員主要派往教育、科技發(fā)達國家的知名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實驗室等機構(gòu)。
4. 資助內(nèi)容: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共同承擔,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現(xiàn)行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二、申請條件
1. 按《202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710)規(guī)定的申請人基本條件。
2. 在校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,具有扎實的專業(yè)基礎、較強的教學、科研能力。申請訪問學者類別,年齡不超過45周歲(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來校工作滿三年,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務(基礎學科專業(yè)可適當放寬)。
3. 申請時需提交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及導師簡介。國外導師的研究領域與申請人出國研修內(nèi)容一致。導師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,并在該領域內(nèi)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研究成果。凡未按期派出者,留學資格自動取消。
4. 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擬留學國家、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。鑒于第一批由于疫情原因取消,申請人外語水平證明有效期按第一批要求(2020年4月1日)計算相應時間節(jié)點。
5. 申請人必須以在研的科研項目為依托申請出國研修,需主持校級及以上或參加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,其出國研修計劃應與在研項目或課題緊密結(jié)合,且外方邀請信注明的在外研修專業(yè)方向與承擔項目研究工作一致。
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: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;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(nèi);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(jié)果;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,未經(jīng)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(nèi),或經(jīng)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(nèi);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或?qū)W校資助出國留學、回國后服務尚不滿五年;助推計劃期內(nèi)的博士。項目有特殊規(guī)定的,按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三、申報程序
1. 8月24日前,申請人填寫相關材料,并提交所在院系。
2. 8月28日前,各院系組織3名以上專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及公示,并于將相關材料報送人事處。
3. 9月5日前,學校確定推薦人員名單并公示。
4. 9月10日至25日,被推薦人選進行網(wǎng)上報名。
四、派出管理
1. 錄取結(jié)果將于11月公布,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。凡未按期派出者,留學資格自動取消。
2. 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、變更留學單位、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。
3. 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“簽約派出、違約賠償”的辦法。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簽訂出國留學協(xié)議書等派出手續(xù);在國外留學期間,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(guī)、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(guī)定及出國留學協(xié)議書的有關約定,自覺接受學校和駐外使(領)館的管理,每3個月向?qū)W校和駐外使(領)館提交研修報告及國外合作者鑒定。
了解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更多詳細內(nèi)容見國家留學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專欄(http://www.csc.edu.cn)。
聯(lián)系電話:88382286
人事處
2020年7月13日